最近有一个新闻,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改决定前日审议通过,允许兴办营利性民办学校,但在义务教育阶段禁止“营利民办”,很多人第一次听说这个概念,什么是非营利民办学校?
其实区别这个概念并不复杂:
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不得取得办学收益,学校的办学结余全部用于办学,收费办法由省级政府规定;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取得办学收益,学校的办学结余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分配,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,由学校自主决定。
说白了,营利民办学校指的就是以赚钱为目的开设的学校,就像开公司一样,追求利润最大化,利润分红等。
这个政策一出,感觉是件好事情,事实上并没有办法纠正目前私立小学、初中收费过高的情况。
既然不是营利性,为什么民办学校的学费还是高出公办学校一截?其实这是因为民办小学和初中没有国家财政性经费,高收费是将办学成本分摊到了学生身上。
不营利并不等于不收费,也不是低收费,所以民办学校收费过高的现象,还会持续。